商品名稱
中國-卡式台胞證 過期更換-急件
售價
TWD 2,500
辦理天數
7 個工作天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算工作天)
證照效期
5年
訂購流程
1
網路匯款
2
資料繳交
3
客服確認
匯款資訊

收款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006)

銀行代碼:民權分行

發行戶名:慶澤旅行社有限公司

發行帳號:0770871001979

所需資料
  1. 切結書 (1份)
  2. 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彩色照片(背面請填妥申請人姓名) (1份)
  3. 身分證影本(詳細規格請參閱備註欄) (1份)
  4. 填妥並簽名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詳細規格請參閱備註欄) (1份)
  5. 未過期之台胞證正本 (1份)
  6. 改名或更改身分資料者,附上三個月內申請之戶謄正本(記事不可省略以及詳細規格請參閱備註欄) (1份)
  7. 持有回鄉證者,附上填妥並簽名的放棄回鄉證聲明書(制定格式)正本及回鄉證正本。(詳情及規格請參閱備註欄) (1份)
  8. 出生在大陸首次申請者,附上戶口註銷證明影本、戶謄正本、大通證影本。(詳情請參閱備註欄) (1份)
  9. 出生在大陸未設籍首次申請者,附上戶謄正本、大通證影本。(詳情請參閱備註欄) (1份)
  10. 出生地在國外首次或換領者,附上戶謄正本、抵台旅行證件影本、歸化國籍證明影本。(詳情請參閱備註欄) (1份)
  11. 十六歲以下者,附上戶謄正本、父或母或監護人身分證影本。(詳情請參閱備註欄) (1份)
  12.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1份)
資料繳交方式

以掛號寄到【104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37號3樓之1 / 慶澤旅行社收 ( 信封上請註記「代辦台胞證 過期更換-急件」 ) 】

* 客服人員將於收件後一個工作日內和您確認。
備註

檢附申請所需文件、證件及資格

  • 須A4白色紙張按原比例影印,不可縮小或放大列印。
  • 請勿變更規格及使用廢紙。
  • 資料、人像、圖案都要清楚以及顏色不能太深或太淺。
  • 不接受傳真本、拍攝本。
  • 不能另外註明文字、數字、符號。
  • 照片請勿著白色/淺色上衣、配戴飾品、有色眼鏡、衣著需完整。
  • 身分證上的出生地不可以空白,護照及身分證出生地需一致。
  • 護照晶片因查驗需要故不受理持非晶片護照申請。

其他注意事項

  • 提醒您:簽證處偶有退補件之通知,工作天數須重新計算,建議您預留較寬裕的辦件時間,以免耽誤出國日期。休假日依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為準,若該處有臨時休假,恕無法及時通知。建議您申辦前查看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以免影響出國事宜。
  • 申請者若在中國大陸境內、國外則無法辦理,若經查獲將永久拒件。
  • 台胞證舊證效期剩餘一年以上(滿兩年以上不可辦理),換證須附說明書及繳回舊證。說明書
  • 繳交的回鄉證正本(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辦事處可能收回或減角。
  • 改名需繳回舊證,中國簽證處可能收回或減角。
  • 中國大陸不承認雙重國籍,持有外國護照者無法辦理。
  • 雙胞胎附上三個月內申請戶謄正本(記事不可省略)+ 說明書+雙方的身分證、護照影本。
  • 出生地在國外,辦理工作天可能會延長。
  • 十六歲以下無身分證者需附上三個月內申請之戶謄(記事不可省略及無)正本。
  • 十六歲以下倘父母離婚或為受監護宣告人之監護人,父或母或監護人請提供三個月內申請之戶謄(記事不可省略及無)正本(內容需要有能證明監護人權利)。
  • 台胞證無外文別名欄位,亦不受理將外文別名作為外文姓名。
  • 辦事處查詢到申請人持有中國大陸戶口者,若無法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台胞證申請將不獲核准、資料及費用也不予退還。
  • 如需回中國大陸親自辦理戶口注銷者,因個人狀況不同,請自行去電海基會詢問(TEL:02-25327885)可辦理落地簽證之口岸,允許入境一次辦理除戶證明後,回台附上證明方可申請台胞證。
  • 辦事處有權要求申請者出具更多的其他輔佐文件。

特定身分或職業

  •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大陸地區,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
  • 職業為新聞媒體工作者、公務員、特殊身份者須另提供:
    (1)在職證明正本。
    (2)詳細行程,如有隨身攜帶攝影器材需於入境時申報如已離職則附上離職證明正本、現職在職證明正本及詳細行程。
  • 辦事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辦事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
  • 申請書上所填內容、檢附證件及照片請確實無訛,如有不實將產生法律責任。
  • 已送件訂單不得改辦及撤件。
  • 送件後需補件不補件或不補費用或遭辦證處拒件者,收取手續費350元。
注意事項